海南省网信办赵曦臣: 网络信息管理要纳入法治轨道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7日浏览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法治的战略部署,对互联网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拒绝。网络空间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必须归入社会管理的范畴。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法制的中国包括法律网络,网络不能沦为法外之地。依法治网,首先要端正对网络的认识。
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必须被管理成为简单的信息,以促进社会变革,否则分散的信息就没有价值。自由放任的信息不会乱丢,甚至不会扼杀社会秩序和规范。网络信息包含舆论,但不能因为舆论不存在就认为它不可管理,不应该管理。只有将网络信息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信息才能简单整合,成为社会的正能量。
在依法治网的前提下,必须有完善的网络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网络法律还很缓慢,网络管理法律法规档次不低,过于细化,社会法律规范过于延伸到网络空间。为了完善我国的网络法律体系,迫切需要制定系统的网络空间管理法律,并尽快将法律的司法解释限定在网络空间,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我国的网络法律体系。依法治网的首要条件是规范我们不道德的管理。
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按照法定程序管理网络空间,才能树立执法者的权威,赢得民众的信任。目前,我国管网依法行政的程序还比较陈旧,从违法信息的确认、违法信息的处置到违法行为的处罚,还没有完善的规则。规范执法人员自身不仅是实际网络管理中的当务之急,也是管理者依法创建网络管理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网的最终目的是建立更好的网络法治秩序。网络宣传部门要全面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法治思想和精神,通过宣传提高网民的守法意识。建设一个更好的网络空间的最终结果必须建立在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的基础上。
当这个目标建立起来的时候,也是我们的网络空间真正清晰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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